首页 政工职评办 政工师指南 政工师进修学院
关于举办2023年度政工干部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区、各系统、各有关单位政工职评办公室:

  按照《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实施意见》(津党宣办〔2019〕12号)和《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我市2023年度政工干部高级研修班将于近期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2023年拟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人员和2022年已获得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人员、企事业单位政工职评部门负责同志、在岗优秀高级政工师。

    二、时间地点和培训内容

  1.培训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2日。

  2.培训地点:蓟州区委党校。

  3.培训内容: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设置理论培训课程,约请中央党校、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天津大学的著名专家学者授课;赴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盘山烈士陵园等进行党史教育;赴乡村振兴示范村进行现场教学。

    三、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为3300元/人,报名现场使用微信小程序进行支付。

    四、培训报名

  1.报名时请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18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报名地点:政工干部培训进修学院(河西区尖山路82号天津出版传媒集团院内103室)。

  4.联系人:王静  李楠

  5.咨询电话:28225218  

   五、课题作业及评审

  1.课题作业要求:凡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需在6月16日前提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课题作业(最长不超过4000字)。课题作业须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本次培训课程,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论述,理论和实践要紧密结合,突出原创性,不得进行网络摘抄。

  2.课题作业评审:由专家学者进行课题作业评审,评审结束后颁发结业证书和获奖证书。

    六、其他事项

  1.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认真组织拟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且未参加过高级研修班的人员参加培训,并按时提交课题作业。

  2.根据培训安排,6月2日将赴北京参观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学员可凭此通知向本单位报备。

  附件:《关于举办2023年度政工干部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政工干部培训进修学院

  2023年5月10日    

版权所有:天津市政工职评工作网
津ICP备1900828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