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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政工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政工专业职称评审要发挥好发现人才、激励人才的重要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政工队伍,最大限度调动广大政工干部做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凝聚起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磅礴伟力。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制定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为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思想保证、人才支持和强大精神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申报时间
5月初至6月底进行副高、正高级专业职称摸底;7月上旬进行副高、正高级专业职称集中申报;9月底完成评审工作。
三、工作重点
在《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实施意见》基础上,参考外省市成功经验,借鉴各参评单位意见建议,继续坚持“把握程序,关注重点”和在实践中改进、在改进中提高的原则,组织开展推荐、审核、评定工作。
(一)坚持三个突出原则。突出政治首关、业绩优先、评管结合,聚焦参评人员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能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能力,各单位系统要通过完善前期培训、中期考核、后期公示等机制流程,重点考量参评人员“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等各方面的政治表现和政治站位、理想信念、责任担当、群众观念、工作实绩。
(二)坚持好中选优原则。要综合考察政工干部专业性、实践性、创造性,重点关注创新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评价。采取条块结合办法,层层摸底遴选,注重听取工作对象和身边同志意见,既听组织评价,又听群众口碑,多渠道多层次考察申报人员总体情况,确保好中选优。
(三)坚持重诚守信原则。将创新职评工作监管方式作为今年纪律保障,加强申报推荐监管、强化评审聘用监管。完善申报人员和推荐单位双承诺制度。各参评单位要建立健全评审质量评估、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对存在违反评审纪律、请托拉票、暗箱操作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用人单位党组织取消其申报资格或撤销其职称资格。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区系统要将政工职称评定纳入党管人才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工岗位选人用人、政工队伍人才建设的重要依据,深入调研,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科学施策,确保各项工作环节落地落实,确保推荐申报工作成为提升本部门思政工作水平的有利契机和重要载体。
(二)加强政策解读。各区系统职评管理部门要发挥好服务基层单位、申报人选与本级评委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政工职称政策的解读和职评工作培训,引导广大政工干部积极参与,正确对待,确保推荐申报工作公开透明,平稳有序。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区系统要认真落实职评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完善评审制度,优化评审流程,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确保政工职评推荐工作高起步、上台阶。

  
天津市政工职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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