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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琪

  施琪同志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入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8年。曾任天津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副处长、调研员、处长,现任天津社科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兼机关党委书记职务。2017年12月9日被评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

  施琪同志注重加强理论学习,联系实际指导实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思想实际,用于推动工作实践。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长期从事党务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工作思路清晰,善于从大局进行思考和谋划;能够注意学习,勤于思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宣传系统干部人事工作的有效途径。长期从事干部人事工作,坚持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原则,做事认真,注重细节。注意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能够同广大干部职工和谐相处,耐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及机构设置等专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为基层办实事。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了解实情,熟悉民情,认真接待和处理上访,到离退休老同志家中探望,为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干部职工的普遍欢迎。

  施琪同志在市委宣传部工作期间,特别是主持干部处工作以来,积极协助部领导,配合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强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委总体部署,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进一步充实调整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培养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研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工作措施。针对宣传文化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后备干部“一人一策”的培养措施,收到明显成效;主持制定了全市宣传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参与策划并组织50多期全市宣传部长和宣传骨干培训班、高校理论科研骨干研修班、宣传干部境外培训班等,进一步提高了宣传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干部培训工作受到中宣部干部局表扬。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度。通过落实宣传系统处级干部任免备案制度、深入宣传系统有关单位开展专项调研检查等措施,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施琪同志担任天津社科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兼机关党委书记期间,不断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靠制度管人管事;竭心尽力为离退休老同志做好服务,用心做好困难村帮扶工作,抓好机关党委各项工作,积极推动所联系研究所科研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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