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工职评办 政工师指南 政工师进修学院
《实施意见》实施之后——天津市部分系统政工职评办公室访谈实录(2016年简报第8期,总第197期)

  题记:《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今年6月28日颁布实施起,正在经历首次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工作的检验。各基层政工职评部门在评审工作中遇到了哪些问题?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过程中有哪些体会?有哪些好的做法?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并将这些来自政工职评工作一线的调研材料整理刊载,为政工职评工作人员和广大政工专业人员提供学习参考。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政工职评办公室

  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实施意见》,针对基层实际、满足基层期待,为进一步推动提升全市政工职评工作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集团政工职评办公室紧抓新政策带来的新变化、新契机,在2016年职评工作中乘势而上,借力而为,把好政策用足、用活、用实,充分释放政策效应,力争形成新的工作亮点。一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及时制定了符合企业特点的《天津港集团公司政工职评工作实施细则》和《2016年政工职评工作安排意见》。《细则》在严格遵循《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对相关标准做了进一步细化,以求更加贴近企业实际。《安排意见》则对新旧《实施意见》的变化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说明,便于广大政工专业人员和基层职评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分理解和掌握,实现了新旧政策的平稳交替。二是进一步强化内外部监督,为政工职评工作加上“双保险”。集团政工职评办公室今年首次统一制作了公示海报,在统一时间以统一格式公开申报人员信息,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同时,与集团纪委在正式申报前联合开展了人员信息审查,避免了带病申报情况的发生。三是加强政工专业人员培训。按照增强“六个意识”、深化“六化”目标的职评工作要求,集团政工职评办公室决定于年内对所有政工专业人员开展一次轮训。轮训以提升“六项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目的是帮助大家更好适应新的评审条件,在各自岗位上发挥作用,贡献力量。

  河北区政工职评办公室

  一是严把岗位关。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我们对所有申报人员的岗位进行了核实,要求基层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必须提供其在岗在职在编在册证明,以确保申报人员岗位、身份的真实性。二是严把学历关。为防止学历造假现象发生,我们要求凡是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必须提供由天津市教委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三是严把择优关。年初,我们就对全区2016年度拟申报人员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要求拟申报人员除了提供基本条件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并按照岗位、履职年限、学历、在岗贡献及所获荣誉、奖励等的分值进行全区大排名,严格按照排名顺序,根据市里分配名额和区里分配名额,择优申报高级和中级政工专业职务。四是严把公示关。按照市里要求,我们对今年拟申报人员的公示工作专门进行了部署。宣传贯彻了“双公示”政策,规范实行了“双公示”制度。五是严把评审关。去年开始,我们就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政工人员纳入区中级评审委员会(原评委会成员为各大系统党组织书记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领导),并严格了答辩和评审制度,确保了评审质量。通过召开评审会,各大系统领导相互交流对《实施意见》的理解,以更好地促进各基层单位做好政工职评工作。

  河东区政工职评办公室

  《实施意见》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河东区高度重视,强调全区上下要严格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及时召开政工职评工作部署会和培训会,解读新政策,要求各级政工职评干部要仔细研读、熟记于心、宣传到位、解读到位,尽快实现新老政策有机交替、无缝衔接。对照新政策,结合区内实际,制定下发了《河东区2016年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工作意见》,做到“车同轨、书同文”。

  通过近一段时间的仔细研读和实际运用,全区各级政工职评干部普遍认为,新的《实施意见》不仅更加科学、规范、严谨,而且在实际工作中更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我们开展政工职评工作明确了标准和要求,提供了大纲和遵循。具体到审卷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实施意见》中对代表作品字数的新要求,严审论文发表的时间、字数和报、刊、书号,内容及文体等,突出强化广大政工专业人员理论与实践能力双促进,专业实用技能再提升;对转系列申报比正常申报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增加1年政工岗位履职年限的规定,我们积极响应,并一致认为,这一政策规定不仅维护了正常申报人员等“老政工”的利益,而且符合国家培养选拔复合型政工人才的新需要。在审卷过程中,我们注意特别严格审查转系列申报人员的政工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登记表等与其履职年限相关的佐证材料,确保执行政策到位,不打折扣。

  武清区政工职评办公室

  群众评议程序是否规范,评议质量高低,直接影响政工职评工作在群众中的威信。为此,我们在群众评议、公示中着重在“实”字上下功夫,把群众评议作为一个重要关口来抓。为把群众评议这一环节抓实,确保不走过场,提出“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严肃处置”的“三严”要求。违反规定、简化程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者的责任。对参评人员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的,查实后取消其参评资格。每次基层群众评议会都要到场监督指导,明确提出,群众代表不到规定人数的和区政工职评办公室及主管部门的纪委、组织部门未到场时不能进行,强化了监督的作用。同时,个人业绩宣讲、群众评议、公示等环节都做到公开、透明。特别是针对高级政工师推荐人选的审核,区组建了由28人组成的高级政工师答辩评委库,每年答辩从评委库中随机抽选11人组成答辩评委组,委托专业部门命题,答辩题由区政工职评办公室封存,答辩模式与公务员面试一样,采取现场抽签排序、拆封题板、打分,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市环保局政工职评办公室

  根据《实施意见》和《2016年政工专业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精神,在申报2016年高级政工专业职务过程中要着重注意三点:一是增加了转系列评审条件。《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由其他专业系列转评政工专业职务的申报人员,其转评条件与正常申报人员的要求基本一致,但比正常申报一律增加1年的政工岗位履职年限。”因此,在评审过程中,要把好申报年限审核关。二是增加了两份证明材料。《工作意见》规定:“对政工专业人员身份鉴定需进一步严格,一律提供申报人政工岗位和年限真实性证明,确保申报人员身份、岗位和年限的准确。”“请本级纪委、组织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对本单位评审过程中无违纪、无举报、无上访事件发生等相关证明材料。”三是增加了一次申报人员公示。《工作意见》规定:“从今年起,实行‘双公示’制度,即:在评审前,公示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条件;在评审后,对申报人主要业绩和条件再进行一次公示,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公示中反对意见较大的应暂缓申报或取消其任职资格。”

  城建集团政工职评办公室

  按照新的《实施意见》要求,紧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坚持三步走:规范程序,推进工作标准化;提升素质,队伍建设上水平;创新形式,确保答辩见实效。

  在中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审过程中,集团出台《政工师申报及评审标准》,坚持吃透新的政工职评政策;集团、公司两级党委、政工职评部门联动,做好摸底、排序和人员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申报人员思想上的疑虑;要求申报政工师的人员必须在集团内部刊物上发表1篇代表作品,明确规定正常申报人员必须满足“六项能力”加分为5分,注重考察申报人的实践经验、工作能力。现场述职答辩环节,由集团领导和资深高级政工师担任评委,对同一题目进行背靠背答辩,现场打分、末位淘汰。

版权所有:天津市政工职评工作网
津ICP备1900828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