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工职评办 政工师指南 政工师进修学院
关于举办2016年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专业理论高级培训班的通知(津政职办通〔2016〕2号)

各区县、各系统、各有关单位政工职评办公室:

  按照《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2016年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我市政工专业人员2016年政工专业理论高级培训班将于近期开始。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4月29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采取分期分段进行,时间明细附后)

  2. 报名地点:市政工师进修学院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补训班报名地点为天津市政工师进修学院(本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A座309室)。

  区、县自行举办的高级培训班、补训班报名及上课的时间、地点由办班单位自行决定,并通知参训人员。接此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培训计划及参训人数请于4月底前书面报送市政工师进修学院。

  3. 参训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继续教育证和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及培训费。(因继续教育证登记的有些课程已过时效期,请详读文件附件3,以免漏训影响职称的正常申报)

  4. 属特困企业的参训学员,持“天津市困难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确认表”复印件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须加盖公章),经市政工职评办有关领导批准后,可免交培训费。

  二、上课时间、地点

  开课时间为5月9日-13日;上课地点: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延长线399号)。

  三、收费标准(含报名费、串讲费、考务费等)

  高级应训班

新世纪

管理心理学

教 程

发展史

培训教材

合 计

630元

520元

400元

注:凡在2005年-2011年期间已参加过《新世纪的思想政治

工作》课程的培训者,今年无须补训《管理心理学》。

  高级补训班

教 程

公文写作

发展史

培训教材

合 计

420元

260元

220元

  四、关于中、初级培训

  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晋升前理论中、初级培训班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具体要求

  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依照《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2016年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和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政工专业人员培训组织工作和政策咨询工作。

  各级政工职评部门接此通知后,应尽快传达落实。要求参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以免耽误申报与评审。凡超过报名截止日期的一律不予补报。

  各自行办班单位在培训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培训成绩按照高级应训班、补训班分类,分别造册,报市政工师进修学院审核,并由市政工师进修学院在参训学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加盖培训合格章。

  六、咨询与联络

  政工专业人员专业理论培训班有关问题的咨询,请与天津市政工师进修学院联系。

  联 系 人:周惠萍   王  静

  联系电话:2339.1756

  传真电话:2313.5122

  网    址:www.tjzzp.com

  附件:1.政工专业人员政工专业理论培训有关免训政策;

     2.理论培训分期分段报名时间安排;

     3.继续教育新、老证书有效期限的使用说明。

天津市政工职评办公室  

天津市政工师进修学院  

2016年4月12日   

附件1

政工专业人员政工专业理论培训有关免训政策

  1.男55岁、女50岁,可免于参加晋升前政工专业理论培训与考试,达免训年龄之前应按期参加培训而未参训的,缺失课程需参加补训。

  (2016年免训年龄界定时间为男:1961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女:1966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

  2.参加市自考委和市电大举办的“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班和参加天津师范大学举办的“政治学与行政学”学历班学习,并已取得学历证书的申报人,可免于晋升前政工专业理论培训考试。

附件2

理论培训分期分段报名时间安排

41820

 建 委  总工会  卫生计生委  交通运输委

 管理局  团市委  妇 联    体育局

 水务局  发改委  工信委    政法委

 供销社  科 委  宣传系统   市级机关工委

42122

 和平区  河东区  河西区   河北区   南开区  

 红桥区  农 委  金融局   商务委

42526      教育工委 

42728     国资委

429       其他单位

附件3

继续教育新、老证书有效期限的使用说明

  1.继续教育老证:首页上盖有“3-2002”字样,培训内容为《政工理论教材》者,此证于2013年起一律作废;

  2.继续教育证上时间为2004年,学习科目为《面向新世纪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的继续教育证书一律作废。持此证者,拟申报高级需参加《新世纪新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心理学》课程的培训,拟申报初级需参加《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课程的培训;

  3.继续教育证上盖有《面向新增三个章节》者,需参加《新世纪新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心理学》课程的培训。

    注:报名时请携带盖有2005-2015年期间参加晋升前继续教育培训记录的证书。

版权所有:天津市政工职评工作网
津ICP备1900828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