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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实施意见》的政策问答

问:使用境外学历申报政工专业职务有何政策要求?

答:使用境外学历申报者, 均应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中心确认或出具承认其学历有效的证明方可申报。

问:何谓专业年限?

答:在政工专业职务评定中,专业年限指的是从参加工作开始转入专业职责以后的总年限。其中不带有专业性质的工作年限不包括在内。专业年限分为政工专业年限和其他专业年限,评定政工专业职务时应对此加以区分。具有其他专业职称,在政工岗工作,只有本人工作岗位或主要职务职责有变化才能计入政工专业年限。可获加分的是指政工专业年限,不含其他专业年限。

问:受聘履职年限应该如何计算?

答:不计具体月、日,按年度计算,即一律从受聘年度或获取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年度的第二年开始算起。如,2016年受聘至2019年,计为受聘履职3年。

问:政工履职年限和政工专业年限可否累计?

答:可以。但应剔除其中的其他工作年限或其他非政工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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