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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工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意见(津政职办〔2017〕3号)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我市也将召开第十一次党代会。在新的形势下,我们面临的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任务十分繁重,思想政治工作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政工职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加强政工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实施意见》(津党宣发〔2016〕17号)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六增六化”和“三升一金”目标要求,严格政策标准、严格评审条件、严格申报程序,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实现职评工作标准化目标,确保今年各项评审任务的顺利完成。

  1.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建设高素质政工专业队伍的政治责任。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最大优势,是党的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央和市委的重要要求。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四个意识”,用政治观点、政治视角、政治立场、政治方向谋划和推动政工职评事业蓬勃发展。一是各级党组织和政工职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工职评工作的领导,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党的政治属性,坚定党的政治立场,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政工专业人员评后管理。按照规定落实好政工专业人员待遇,做好注册和年底考核管理。要结合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对政工专业人员进行个人考核指标量化,做到考核结果有据可依。要把考核重点放在提高考核质量,确保考核实效上,要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对政工专业人员年度考核不称职和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没有达标的,不予办理资格注册,严格执行连续3年未办理资格注册取消政工专业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三是要制定对政工师队伍动态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工师队伍的动态考评机制、激励机制,逐步向职称管理与职责管理相统一、效能考核与动态聘用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转变,使政工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严格政策标准,确保申报评审工作的科学性。要围绕贯彻执行《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实施意见》(津党宣发[2016]1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和参评岗位的特点,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实施细则,完善评审条件和标准,创新评审程序和方法,不断提高评审工作科学化水平。在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具体问题:一是要严格把握政工专业各个层级的评审比例,使专业结构更加趋于科学合理。各单位要在认真调查摸底基础上,建立政工专业人员数据库,严格执行比例要求,合理确定各层级申报职数,严格控制超职数配备。二是坚持以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为依据,不搞论资排辈,继续坚持“三倾斜一控制”的申报评审原则;要加强对申报中级和高级政工师六项能力和六项业绩条件审核,严格掌握赋分标准,严格各类获奖情况的界定,既要在分值上体现政策要求,又要在内容上充分反映申报人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从今年起,取消政工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与考试要求。四是增加“以考参评”考试的难度,拉开考试成绩档次,考察真实专业理论水平。五是加大网上申报试点工作力度。有条件的单位,应主动学习借鉴滨海新区试行网上申报的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网上申报具体措施,为下一步全市统一推行网上申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3.严把质量标准,切实提高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水平。一是要严格履行评审流程。对硬件材料不齐、业绩不突出、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在组织评审答辩中要做到一视同仁,做到靠能力业绩晋升。要认真落实上级政工职评部门派人参加申报人所在单位群众评议过程的要求,保证申报评审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是要严把材料审核关。继续执行在高级政工师申报材料中提供“政工年限及主要职务职责证明”、“本单位纪委、组织部门出具申报人无违纪证明”和“学历认证(证明)”的规定。同时,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在初中级申报评审(确认)工作中也应提供以上3项证明。三是要严把申报人论文的质量。《政工师论文集》在去年严把质量关的基础上,今年将引入论文查重机制,杜绝抄袭现象发生。四是加大政策培训力度。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政工职评工作人员和申报人的职评政策培训,培训工作要做到全覆盖。要系统讲解政策变化,把握政策要求,明确参评条件和标准,掌握申报程序和方法,认真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难以把握、政策界定不清的疑难问题要及时沟通,研究合理解决的意见和办法,保证申报评审工作准确、客观、公正。五是要统一规范,精准申报。要精心组织申报人履行好申报手续,准确提供凭证,认真填写和装订申报卷宗。要按主、副卷要求,做好每项内容凭证验收验证和归卷归档工作。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要耐心细致地指导和协助申报人搞好卷宗的填报工作。卷宗装订要按有关要求统一规范、讲究质量。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和高级政工师的卷宗,要以市政工职评办提供的统一样式进行组卷。

  4.严肃政治纪律,进一步加大政工职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全市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要严肃政治纪律,严格评审工作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一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接待、处理职评工作的举报、信访事宜,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违规推荐等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政工专业人员合法权益。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举报问题,由公示人所在单位党委、政工职评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出具复审查实说明材料,报市政工职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申报。对市政工职评办公室交办、批转的举报、信访事项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二是坚持好中选优。要坚持“宁紧勿松,宁少勿多”原则,合理分配指标,把握好政工专业系列各个层级职称比例要求,确保均衡发展。要把最优秀的申报人选推荐上来,通过政工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充分调动广大政工专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实施初、中级评审(确认)备案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初、中级评审指导检查力度,着重把好指标分解关、执行政策关、履行申报手续关、群众评议公示关、评价审核关。市政工职评办公室将加强对初、中级评委会的检查指导,不定期听取汇报并有选择地参加申报高级政工师评审答辩会,督促初、中级评审工作进一步合乎规范要求。

  2017年申报高级政工师报卷时间截至今年7月10日,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工作另行布置。初中级政工专业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由各中评委单位自行安排。各单位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好工作,按时完成本年度政工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天津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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