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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2016年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津政职办〔2016〕5号)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申报政工专业职务的有关要求,现就2016年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眼长远,勇于创新,贴近实际,按需施教,全面提高政工专业人员的思想理论水平、科学文化素质和履职创新能力。

  二、教育形式与主要内容

  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研修班、专题讲座,开展网上培训,完成课题作业等形式。使学员把学习理论与实际应用、学习专业知识与提高专业技能结合起来,学用结合指导实践,不断提高综合能力和素质。

  (一)专业理论培训

  1.高级政工师研修班(以下简称高研班)

  依据《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市政工职评办公室、市政工师进修学院将联合举办高研班,对在岗优秀政工人员和拟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的人员,集中培训五天,聘请专家学者就思想政治工作、当前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及有关心理卫生健康内容进行讲座培训,组织学员到先进企业及优秀社区进行考察,并完成调研课题作业。市政工师进修学院将组织专家对调研课题作业进行阅评,获评一、二等奖的作品,将编辑出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文集》。自办和联合举办高研班的组织单位,须提前向市政工师进修学院报送培训计划,存档备案。

  2.高级专业理论培训班

  凡拟确认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参加晋升前理论培训,驻市内6区的参训人员,由市政工师进修学院统一组织授课与考试,其余由所在区、县职评办公室负责组织授课与考试。自行组织授课与考试的区、县,须与市政工师进修学院实行统一培训计划、统一教材、统一教学大纲、统一试卷、统一阅卷标准。高级培训班学习《新世纪新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心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内容,举办有关社会热点问题的讲座。凡未参加初级《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中级《思想政治工作学教程》课程培训的人员,课程缺失部分应该参加补训。

  3.初、中级专业理论考试(以考参评)

  凡拟申报(确认)初、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从2016年开始晋升前理论培训由原来的面授形式改为自学形式,报名后参加学院连同“以考参评”培训大纲安排的集中串讲,并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二)专业技能培训

  1.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

  凡拟申报政工师、高级政工师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的政工专业人员(符合政策规定免训免考的除外),均须分别参加中级和高级班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和考试。已经达到相应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可不经培训直接报名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参加培训与考试。教材均使用天津市海运职业学院2013年版《计算机应用基础(中、高级)》,课时为64学时(每半天课按4学时计)。

  2.英语培训

  凡拟申报政工师、高级政工师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的政工专业人员(符合政策规定免训免考的除外),均须分别参加中级和高级班英语培训和考试。教材采用天津市海运职业学院2013年版《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英语培训教材(中、高级)》。中级班为96课时,高级班为112课时(每半天课按4学时计)。

  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天津市政工师进修学院审核、登记、盖章,天津市海运职业学院颁发合格证书。

  (三)经常性继续教育

  为了促进政工专业人员能力与素质的提升,加快建设高素质政工专业人才队伍,积极落实好《组织政工人员参加经常性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安排意见》,调整增补网络培训课程,提高培训率,保持连续性,实现全覆盖。2016年开始网络培训实行学分制,培训期内每年不低于32学分。在岗政工专业人员每年必须保证32课时学习,漏训年度以增加必修课程学时的方式进行补训。

  三、时间安排

  市政工师进修学院组织的高级政工师研修班拟于6月中旬举办(通知另发)。

  高级政工专业理论培训班于4月初开始报名,培训工作5月底全部结束(通知另发)。

  初、中级理论培训(以考参评)5月旬开始报名,集中时间串讲,6月中旬考试(通知另发)。  

  计算机应用能力与英语培训中、高级班于3月上旬开班,培训工作5月底全部结束(通知另发)。

  经常性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拟于6月初开始,培训工作年底全部结束(通知另发)。

  四、考试与考核

  市政工师进修学院举办的高级政工专业理论培训班及“以考参评”考试仍将实行闭卷考试。由市政工师进修学院统一命题,编储考试题库,考前随机抽题。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培训教材为基本内容,适当参考辅导材料。政工专业理论考试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凡参加听课出勤率不得低于80%,考试成绩合格并按规定提交论文者,由市政工师进修学院统一颁发《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天津市政工职评办公室   

天津市政工师进修学院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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